“人大評議工作既是一種法律監督,又是對被評單位的工作支持,區人大常委會積極探索‘三段式’工作舉措,其目的就是促使被評議單位轉變作風、改進工作。被評議單位要進一步統一思想、明確任務、強化責任,確保此次評議工作評出干勁、評出實效。”日前,璧山區人大常委會主任張獻強在評議動員部署會上強調。
評議動員部署會上提出的“三段式”工作舉措,是該區人大常委會新修訂的工作評議辦法中的重要機制。此次修訂旨在切實解決人大代表和人民群眾普遍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有效促進被評議單位依法行政、改進工作作風。
據了解,新修訂的評議工作辦法把過去評議工作“一評定局”(即會議評議)改為“三段式”評議(即評議調查、會議評議和整改評議),拉長了評議周期、增加了“體檢”次數,把評議的重心放在了對問題整改的落實上。同時,組織開展評議工作的常委會工作部門,要嚴格按照新修訂的評議工作辦法,抓好每一個環節、走好每一個程序,真正把情況摸透,反映工作成績要實事求是,查找問題要客觀準確,提出的整改建議要務實管用,核查整改落實要全面到位。
區人大常委會相關負責人介紹,被評議對象是精挑細選的。區人大常委會通過調研、視察、執法檢查等多種途徑,及時發現“一府一委兩院”工作部門比較集中的問題,通過人大代表在大會期間提交的建議和會中審議意見,集中反映的社會問題、人民群眾來信來訪急需解決的熱點難點問題,由常委會組成人員提議需要評議的部門。在精選評議對象的基礎上,圍繞評議調查、評議會議、評議整改三個環節開展現場評分,總分為100分。
第一階段為評議調查,賦分10分。由評議調查組采取集體座談、個別談話、走訪了解、查閱資料、現場察看、問卷調查、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等形式進行。召開被評議單位評議工作動員會,聽取工作報告,開展測評打分;召開被評議單位服務對象座談會,聽取相關部門對被評議單位領導班子、隊伍建設、黨風廉政建設情況等方面建議意見;委托鎮街人大對被評議單位的工作總體評價和履行職責、依法行政、班子隊伍建設等方面開展問卷調查,廣泛征求部分區、鎮人大代表和基層干部、群眾的意見建議。評議調查組結合起草的評議調查報告,再次深入鎮街、村社和相關部門,通過實地走訪查看、召開座談會、個別訪談等方式,核實意見建議,修改調查報告。
第二階段為會議評議,該環節賦分40分。評議調查報告經主任會議審定后,分別送常委會組成人員征求意見;會中,分別聽取被評議單位本屆以來的工作情況匯報和評議調查組的評議調查報告,開展分組審議,被評議單位負責人現場接受常委會組成人員和人大代表詢問,并現場測評打分。評議會議結束后,區人大常委會根據評議情況,對反映強烈、形成共識的評議意見進行匯總整理,形成了書面整改意見,經主任會議審定后印發被評議單位,要求在3個月內向常委會專題報告整改落實情況。
第三階段為評議整改,該環節賦分50分。區人大常委會始終把整改落實、改進工作貫穿于評議工作的全過程,要求被評議單位在規定期限報送整改工作方案,切實針對問題逐條分解立項,落實責任領導、責任機構、責任人員、工作要求和完成時間;評議調查組收到被評議單位的整改報告后,通過聽情況、看資料、看效果、走訪服務對象和鎮街、村社,對整改落實情況進行核查,并形成核查報告送主任會議審定。區人大常委會召開評議整改會議,分別聽取評議對象的整改報告和評議調查組的整改核查報告,常委會組成人員、人大代表分別審議發言,對被評議單位進行現場詢問,并現場測評打分,綜合“評議調查和會議評議”得分,公布被評議單位的最終得分和滿意度情況。
評議對象最終得分為80分及以上的為“滿意”、60分至80分的為“基本滿意”、60分以下的為“不滿意”,全程邀請人大代表和人民群眾參與,緊盯問題整改。
“評議不是‘唱贊歌’,也不是為了‘挑刺’。評議工作效果好不好,關鍵看整改,對于整改不徹底或不滿意的,限期評議部門進行再落實、再整改,防止出現敷衍塞責、應付了事的現象發生。”張獻強表示,區人大常委會將不斷完善工作評議機制,切實增強人大監督實效。(黃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