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代表在全國人大會議期間的主要工作為:(1)按時出席本級人大會議,包括大會全體會議、代表團全團會議和代表團小組會議;(2)聽取和審議全國人大常委會、國務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的工作報告;(3)聽取和審議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及計劃執行報告,聽取和審議國家預算和預算執行情況的報告;(4)審議列入大會議程的法律案和其他議案;(5)依法提出代表議案;(6)依法對各方面工作提出建議、批評和意見;(7)審議人事任免案,參加大會的各項選舉和決定任命;(8)參加大會的各項表決等。全國人大代表應當按規定出席大會會議,參加各項議程活動,依照憲法和法律賦予代表大會的各項職權,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參與行使國家權力。
地方各級人大代表在地方各級大會會議期間的主要工作為:(1)按時出席本級人大會議,包括大會全體會議、代表團全團會議和代表團小組會議;(2)聽取和審議本級人大常委會、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的工作報告,鄉鎮人大代表聽取和審議本級人民政府的工作報告;(3)聽取和審議本地社會發展計劃及計劃執行情況的報告,聽取和審議本地預算和預算執行情況的報告;(4)審議列入大會議程的其他議案;(5)依法提出代表議案;(6)依法對各方面工作提出建議、批評和意見;(7)依法審議人事任免案,參加大會的各項選舉;(8)參加大會的各項表決等。地方各級人大代表應當按規定出席大會會議,參加各項議程活動,依照憲法和法律賦予代表大會的各項職權,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參與行使國家權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