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區財政局局長 董其鑫
《監督法》把聽取和審議“一府一委兩院”專項工作報告法定為人大監督的一種方法和主要形式,是在總結各級、各地人大常委會多年監督工作實踐的基礎上,對以往探索進行的工作評議、述職評議等監督形式的不斷深化并加以規范化和程序化的結果。從民主法治建設的角度來看,這是我國人大監督的一個進步,可謂“法治一小步,民主一大步”。
區財政局要自覺接受人大監督,積極發揮財政作用。
一是認真執行人大的各項決議決定。及時貫徹落實每年的人民代表大會精神,將人民代表大會提出的有關財政目標任務逐項分解落實,
并定期調度,嚴格考核,確保任務落實到位。認真貫徹執行《會計法》《預算法》等法律法規,堅持做到年度預算編制、預算調整及年終決算按照法定程序,提請人大常委會審議。嚴格執行經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委會審議通過的財政預決算方案和各項決議決定,定期向人大報告財政預決算執行情況。同時,努力提高預決算報告編制質量,增強可讀性、透明性,確保內容通俗易懂,便于人大審查監督。
二是高度重視議案辦理工作。對人大代表的建議,嚴格實行目標責任制,做到任務落實到人。要求承辦科室加大“開門辦案”力度,按照規定的程序、格式和時限,在盡可能與人大代表溝通思想、交換意見的基礎上,由承辦科室提出意見,經分管領導審核后,以正式文件反饋每位代表,凡是具備條件解決的,在當年就給予解決;暫時沒有條件解決的,盡量創造條件解決,并將工作思路以書面形式告知代表,說明理由,解釋清楚,確保事事有著落、件件有回音。同時,安排專人定期督查建議辦理情況,對涉及多個科室的建議,及時做好牽頭協調工作,力爭高效完成議案答復工作。
三是健全財政與人大工作聯系機制。每年除法定向人民代表大會報告全面工作外,定期向人大常委會報告財政發展情況。重要決策主動向人大常委會匯報、請示。每遇重大財政政策調整,如財政重點改革、國企國資管理、民生工程實施等事關經濟社會發展全局的重大問題和人民群眾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主動向人大及其常委會作專門匯報,做到自覺接受人大監督、主動爭取人大支持。
四是積極配合人大的檢查、視察和調研。堅持不定期邀請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或人大代表到財政部門視察、檢查和指導工作。采取召開座談會、向人大代表發送征求意見函等多種形式,廣泛征求和認真梳理人大代表在財政管理、隊伍建設等方面的建議、批評和意見。對人大代表提出的問題和建議,逐一認真分析研究,抓緊組織辦理,對人大及其常委會提出的意見和問題,及時制定措施,切實抓好落實,從而推動人大監督向財政關鍵決策領域延伸,進一步贏得廣大人民群眾對財政工作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