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工廠)復產防控指南
一、復產時間
按照重慶市關于延遲企業復產通知要求,全市范圍內各類企業不得早于2月9日(正月十六)24時前復產。涉及保障公共事業運行必需(供水、供氣、供電、通訊等行業)、疫情防控必需(醫療器械、藥品、防護品生產和銷售等行業)、群眾生活必需(超市賣場、食品生產和供應等行業)及其他涉及重要國計民生的相關企業除外。
在市級疫情一級響應解除前工業企業開復產的,必須制訂復產時和復產后企業防控方案、機制和措施,報屬地政府(管委會)審核,經屬地政府(管委會)同意后方可復產。
二、復產前的準備措施
(一)制定應急預案。復產企業需提前制定疫情防控應急預案,明確專人,確保應急管理、出入管理、餐飲管理、出差管理、會議管理等各項防控預案到位。成立公司疫情防范小組,進行人員管控,環境消毒,疫情宣傳,物質籌備等方面工作,確保公司所有的疫情防護措施做到位。
(二)掌握人員情況。要嚴格實施企業向屬地承諾、員工向企業承諾制度,切實以企業為單位加強風險管控。復產企業要細化人員排摸表格,擴大排摸范圍,加大排摸力度,嚴格按照“不留死角、不留盲區、不放過任何一條線索”的要求,實施地毯式摸排,清單化管理,把排摸工作做得更徹底更全面更細致。
1.全面掌握企業的湖北籍、武漢籍的員工人數、返鄉人數、途徑或停留武漢人員、接觸人員情況、身體健康狀態、隔離防護措施等詳細情況。
2.企業應實行員工分批分次到位制度,先安排市內或疫情輕微地區的員工返工。身處湖北(武漢)等重點疫區的員工,企業要明確告知其遵守國家和當地政府有關一級響應的規定,在疫情結束前,不要返回璧山。
3.對已返璧的員工,企業要逐一登記造冊,做好體溫監測,并及時報告相關信息。對湖北(武漢)等重點疫區返璧的員工,企業要詳細了解人員信息,立即報告居住地社區,并嚴格執行居家或在企業集體宿舍隔離14天的要求。隔離期結束后,如無感染癥狀,方可返工。企業不得瞞報、不得私自處理。企業要為企業員工隔離提供必要的條件和保障。
4.倡導各企業對因疫情晚到老員工保留崗位、保留待遇。企業必須暫停到疫區開展招聘活動,不從疫區新招聘員工。齊心協力隔斷傳染源、阻斷各種各樣的傳播途徑。
(三)落實防疫物資。企業在復產前,應根據企業廠區規模,員工數量,自行解決并配備相應數量的口罩、測溫儀、消毒水等防疫物資,同時要落實專門疫情防控管控人員、設立企業測溫點或臨時隔離室。
(四)嚴格廠區消殺。企業在復產前,應對工廠各個區域都進行消毒、殺菌處理,確保工廠內部人員的防護安全,特別是宿舍、食堂、車間等人流量較大的區域。
三、復產后的工作安排
已經復產的企業,要建立職工身體健康狀況日報告制度,并做好經營場所的通風、消毒和衛生管理,不提倡使用中央空調,引導員工做好個人防護,根據相關部門的要求開展各類疫情防控工作,每天要對宿舍、食堂、車間等重點區域進行消毒,對檢查不合格的企業勒令其停產整頓。
(一)企業各部門提前統計各自人員預備到崗情況并匯總報告到人力資源部門。從本市區以外員工以及重大疫區返工的員工、相關方(含供應商、物流、業務外包、派遣方)進入工廠前須組織醫務人員全部檢查后無異常方可進入。復產第一天全員健康排查尤其重要,寧可慢不可錯。
(二)提醒員工在家期間及恢復生產后在疫情管控做好自我防護和消毒工作。
(三)全體員工上班后有任何員工發現身體異常如:發燒、乏力、干咳或呼吸困難等癥狀必須立刻上報各管理層,并立刻進行現場消毒和安排員工及時去醫院就醫并將確診結果通知公司。
(四)所有員工、外來人員、訪客進入工廠前必須接受門衛紅外測量體溫,門衛負責記錄體溫,體溫超過37.3攝氏度禁止入場,并報告工廠及對接人。外來人員還須自行佩戴口罩。
(五)所有外來人員必須在門崗登記,姓名、電話、近期是否去過湖北省等信息。
(六)乘坐通勤車公共交通工具上下班員工必須佩戴防護口罩,下車后應及時使用洗手液洗手,通勤車使用后必須立即消毒、更換椅墊套,安排專人管理檢查。
(七)復產后,醫務人員每三天對工廠所有場所進行一次消毒。更衣室、辦公室、生活垃圾堆放處及吸煙點等重點區域,安排專人每天早晚各消毒一次。中央空調按照技術書采取進風消毒過濾。
(八)確認各工廠集中食堂的安全衛生措施,食堂禁止采購未經宰殺未經檢疫的活禽活魚肉品,禁止提供生菜,餐具蒸汽消毒。加工環節嚴格生熟分開。餐廳服務人員每日崗前必須開展健康檢查,體溫測量并保留檢測記錄,作業中必須統一佩戴手套、防護鏡和醫用口罩、防護鞋。一次性的必須集中扔棄,重復性防護用品必須集中消毒處理,禁止未經消毒反復使用。餐具統一由服務人員配發,禁止自行取拿餐具,不要用自己的筷子和餐具來從公碗和盤子里夾菜,飯菜統一由食堂工作人員分餐取菜。食品留樣按照規定執行。
(九)在衛生間、食堂等主要場所設置消毒洗手液、肥皂及酒精棉球或消毒濕巾。要求員工飯前便前便后必須洗手或用酒精棉球擦拭,用流水沖洗。
(十)門衛、服務人員、保潔、綠化人員必須佩戴口罩、膠皮手套每日應更換上述防護用品。
(十一)復產后,企業組織排查對必須的防護用品庫存量和核算近期使用量,提前采購,合理庫存。該物資作為日常防護物資及應急處置物質按需發放。必要時安排專人負責統一廢舊換新,防止不合規扔棄傳染。
(十二)在各自勞動崗位上,非人與人接觸環境,宜佩戴口罩;在頻繁接觸人員崗位,和集中作業封閉崗位(控制室等)必須佩戴口罩及其他防護用品。禁止隨地吐痰,防護口罩廢棄物以及口鼻分泌物用紙巾包好放入工廠指定的專用有蓋醫用廢棄桶。
(十三)各車間、會議室、辦公室等人員密集場所應保持開窗通風(不含中央空調),每天上下午各至少兩次,每次30分鐘。
(十四)暫時取消或控制人數參加集體活動及大型會議,盡量減少或停止因公出行、聚會等。如需要,須向各級管理層報告并取得同意。
(十五)不信謠,不傳謠,嚴禁利用社交媒體傳播不實信息制造恐慌情緒。
(十六)對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的,對搞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的,對瞞報、漏報疫情的,要及時追責問責,釋放狠抓落實、不容松懈的強烈信號。

來源:區經濟信息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