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近日,經市委、市政府批準,中共重慶市璧山區委、重慶市璧山區人民政府印發了《重慶市璧山區機構改革方案》,主要內容如下。
【正文】區級黨政機構總體情況
【正文】機構改革后,共設置區級黨政機構41個,黨委機構13個, 紀檢監察機關1個,工作機關12個,政府工作部門28個。
【正文】區政府機構基本情況
【正文】辦公室、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教育委員會、科學技術局、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財政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生態環境局、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城市管理局、交通局、水利局、農業農村委員會、商務委員會、文化和旅游發展委員會、衛生健康委員會、退役軍人事務局、應急管理局、審計局、統計局、醫療保障局、機關事務管理局、信訪辦公室、林業局、政務服務管理辦公室。
【正文】區政府主要機構設置情況
【正文】組建區生態環境局、組建區農業農村委員會、組建區文化和旅游發展委員會、組建區衛生健康委員會、組建區退役軍人事務局、組建區應急管理局、組建區醫療保障局、重新組建區司法局、組建區科學技術局、組建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重新組建區林業局、組建區政務服務管理辦公室、優化區審計局職責、優化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職責。
【正文】統籌推進區人大、政協機構和群團組織改革
【正文】深化區人大機構改革。加強人大對預算決算、國有資產管理等的監督職能,完善人大專門委員會設置,更好發揮其職能作用。整合人大相關專門委員會和工作機構職責,組建人大社會建設委員會;將人大法制委員會更名為人大監察和法制委員會。
【正文】深化區政協機構改革。推進人民政協履職能力建設,加強人民政協民主監督,優化政協專門委員會設置,更好發揮其作為專門協商機構的作用。調整完善政協農業和農村、文化文史和學習、教科衛體等專門委員會,其他專門委員會可按規定設置。
【正文】深化群團組織改革。貫徹落實黨中央關于群團組織改革的部署要求,繼續推進群團組織改革創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