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今年1月1日起,《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稅法》施行,標志著中國有了首個以環境保護為目標的稅種。依照規定,環保稅按季申報繳納,2018年4月是環保稅首個征期。
【正文】據介紹,環保稅的征稅范圍為直接向環境排放的大氣、水、固體和噪聲等污染物。環保稅的納稅人,則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管轄的其他海域,直接向環境排放應稅污染物的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
【正文】在具體征收標準方面,環保稅法規定,大氣污染物稅額幅度為每污染當量1.2元至12元,水污染物稅額幅度為每污染當量1.4元至14元。固體廢物按不同種類,稅額為每噸5—1000元。噪聲按超標分貝數,稅額為每月350—11200元。各省(區、市)可依照稅法授權,來確定環保稅適用稅額。
【正文】作為中國第一部專門體現生態環保的“綠色稅制”,環境保護稅法的出臺,是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提出的“堅持人與自然和諧共生”、“深化稅收制度改革,健全地方稅體系”和稅收法定原則的重要舉措,也為落實綠色發展理念、構建綠色稅制、促進環境保護,提供了法治支撐。璧山區地稅部門目前已經建立起環保稅信息共享平臺,通過多種渠道向納稅人宣傳有關政策,“多排多征、少排少征、不排不征。”,促使企業增強環保意識,加強環保治理,減少污染物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