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張某等10余戶消費者與某裝飾公司簽訂裝飾裝修合同。在合同履行過程中,裝修公司不僅未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完工,還玩起了“失聯”,于是,10余位消費者向區消保委進行了投訴,并在區消保委的支持下,向區法院提起了消費者集體訴訟。為了快速化解紛爭,及時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區法院深入推進“一件事一次辦”、應用“訴前化解+司法確認”解紛模式,與區消保委聯動開展訴前調解。
經全面了解案件相關信息,被告裝修公司經營出現困難,無法繼續履行雙方簽訂的合同,退還裝修款也存在困難。考慮到裝修公司現仍有支付能力,雙方存在調解的可能,區法院立即啟動訴前調解快速通道,將案件委派人民法院老馬工作室調解,采用“法官助理+特邀調解員”齊力化解糾紛方式,開展訴前化解。
調解過程中,工作人員多次找到雙方做思想工作,原告稱被告未按照合同期限完工,應退還部分裝修款并承擔違約責任;被告稱原告未按照合同約定按時支付裝修款項,且原告自行更換門鎖被告無法繼續進行裝修,存在違約行為。經仔細梳理,雙方爭議焦點為尚未裝修的項目費用、材料運輸費、裝修后墻壁脫落返工費以及業主自行裝修費計算等,經雙方舉示各項費用計算標準的證據,雙方計算差額約1萬元。
為快速妥善解決該案,工作人員采用情理法疏通雙方心中堵點,因案施策、對癥下藥,最終修復了雙方當事人的“心墻”,打開了“心結”,雙方當場達成協議并申請司法確認,經審查后法院及時出具法律文書并送達雙方當事人。
“該糾紛案充分發揮訴前調解在矛盾多元糾紛化解中的作用,更好地保護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促進了社會的和諧穩定。”區法院相關負責人表示,將繼續深入貫徹“一件事一次辦”司法便民服務理念,創新工作方法、推行集成化辦理,推行“四減”工作法,減環節、減時間、減材料、減跑動,縱深推進訴源治理,主動延伸司法服務,共繪多元解紛新“楓”景。(通訊員王先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