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利保障友好:不讓一個孩子掉隊
兒童友好,一個都不能少。權利保障友好是兒童友好城市建設的內在要求。要保障好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殘疾兒童、留守兒童、流動兒童、困境兒童等兒童群體的權利,加強分類保障,讓城市對每個孩子都更加友好、更有溫度。以完善公益普惠兒童福利體系為突破口,持續提高兒童福利保障水平,推進兒童權益保障工作走深走實。
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國兒童福利制度從補缺型向適度普惠型轉變,特殊兒童群體基本實現分類精準幫扶,兒童權利保障取得重大成就。但總體看,兒童福利仍是社會保障體系的短板,建設兒童友好城市要持續增強各類重點兒童群體的關心關愛和服務保障,織密兜牢兒童權利保障網。
兒童福利是兒童權利保障友好的核心內容,是實現城市兒童權利保障友好的基礎性制度安排。當前,兒童福利體系面臨新形勢和新挑戰,完善公益普惠兒童福利體系,需健全兒童福利工作網絡,推進關愛服務平臺建設,完善兒童保護工作機制,推動兒童福利機構實現優化提質。
在兒童權利保障中充分體現兒童友好要求,要充分發揮工作協調機制的統籌作用,夯實兒童關愛保護基層基礎,暢通兒童關愛保護服務落地的“最后一公里”,廣泛凝聚兒童權益保障多方力量。(區婦聯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