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區法院速裁中心汪書琦法官成功調解了一起買賣合同糾紛,被告凃某不僅當庭向原告譚某兌付了貨款,還一并向譚某支付了其因催收貨款致傷而產生的醫療費。
2022年初,被告凃某因經營餐飲店需要開始在原告譚某處訂購各類生鮮干貨,后因凃某拖欠貨款,譚某多次前往凃某所在門店催收,但凃某一直拖延。2023年3月,譚某在催收貨款時與該餐飲店合伙人發生肢體沖突,導致譚某受傷,雙方間矛盾進一步加深。譚某遂向區法院提起訴訟。受理案件后,汪書琦法官查閱卷宗資料、充分了解案情,發現此案件事實清楚,權利義務關系明確,標的額也不高,案情并不復雜,但雙方積怨較深,對抗情緒激烈。
考慮到原被告雙方素來的良好合作關系,為有效化解矛盾糾紛,實現案結事了人和,避免衍生訴訟案件產生,汪書琦法官決定采用調解方式化解該案糾紛。隨后,汪書琦法官向當事人擺事實、析法理,耐心地與雙方溝通,引導雙方消除對抗情緒,最終促成雙方當事人就貨款與醫療費一并達成調解協議。在汪書琦法官的督促下凃某當庭向譚某支付了貨款25000元及醫藥費1000元。該案最終得以高效圓滿解決,雙方當事人握手言和。
區法院以實際行動踐行司法為民宗旨,在一案中解決多重糾紛,既保護了當事人合法權益又降低了當事人訴訟成本,優化了當事人司法體驗感,實現了案結事了人和的良好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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